胡进才跟在谢重一侧,见他神色有些紧张,隨即笑道。
“谢將军,两千韃子而已,老大只带了五百人马,就能冲溃他们。”
谢重点头:“这个我知道,当时就在场的。”
“哦,我倒是忘了这茬,咱赶紧找地方准备一下吧?”
“好,刚才路过的缓坡,我觉得就不错,胡哥,你觉得呢?”
“嗯嗯,不愧是老大的跟班,有眼光。”
谢重瞥了他一眼:“可別把我捧迷糊了,咱打仗呢。”
“哈哈哈,放鬆心情,不过是来送菜的而已。”
谢重深吸一口气:“掉头,跟紧了,別掉队。”
地方选好了,天色也暗下来。
谢重让军卒早早把战车安装好,然后一千军卒在战车周围下马休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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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悄悄拽了胡进才来到一边。
“胡哥,你看啊,韃子衝过来,我是否可以先用弓箭远程攻两轮,然后再让战车衝击对方阵营?”
“正该如此啊,跟老大一个打法便是。”
“嗯,为了减少损失,是不是先派人在阵地前挖点坑?”
胡进才指点著他的额头。
“你小子,有咱老大的风采,是个將才哦。”
谢重不好意思地推了他一把。
“提点意见啊,別老附和成不成。”
胡进才一摊手:“唉,老大不让俺说话嘛,要你独立指挥作战。”
谢重眼睛看向城堡方向。
“老大对咱真是太好了,处处留心,若是此仗打不漂亮,怎还有脸活著。”
“呸,说的什么话,谁一开始就会打仗,老大也不成吧。”
“不,老大就是能成。”
“行了行了,赶紧让军卒去挖坑吧。”
谢重点点头,转身去找传令兵。
纳阑直追到天色擦黑,才收到游骑的报告。
说前方便是清水军的一千骑队,已经在五十多里处扎营。
纳阑抬头看了看天色。
心里算计著,该一鼓作气拿下对方,还是等到天亮再说。
跟在纳阑身后的四个铜甲,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。
他们对战场的敏感度都很强。
看到纳阑在犹豫,一个铜甲连忙上前。
“大人,咱们不善夜战,还是等天明时,再衝散他们才好。”
纳阑扭头瞪了那铜甲一眼。
“我用你教?这天还没黑呢,五十里地,不用两刻钟就能衝到,应该趁他们立足未稳,一鼓作气冲溃了他们。”
“大人,可是...”
“没什么可是,让所有骑兵跟紧了,冲溃他们。”
说完一挥手,提马往前衝去。
铜甲韃子转向另外三个铜甲,无奈地耸耸肩膀。
那意思是,还不如不劝呢。
命令已下,任何军卒都不敢迟疑,纷纷催马跟著纳阑往前奔驰。
谢重派出的军卒,刚刚挖了一半坑洞,就觉得地面开始震动。
知道韃子骑兵过来了。
领头的部將连忙招呼军卒撤回阵地上去。
谢重听到韃子来了,也是一脸懵。
不是说韃子不善夜战吗?
“来人,弓箭手前列,等候命令,战车准备衝锋。”
一排排弓箭手提马来到阵前,列好队伍。
在一声声號令下,弯弓搭箭,面向前方,凝神以待。
谢重提马往前跑了几步,看著黑乎乎的远方,安静地等待韃子战骑的到来。
地面震动的越来越厉害。远处一片黑乎乎的人影在快速向前移动。
等进入射程时,谢重挥手。
“放箭!”
“崩崩崩...”
一连串的弓弦绷响,无数羽箭腾空而起,在天空划了一个弧线,逕往韃子战骑群中落下去。
纳阑一马当先,速度已经提到最高。
前面已经能看到大宗军卒的阵列,只要衝过去,挥刀杀散便是。
紧接著,无数羽箭落下,许多韃子翻身落马。
瞬间被战马踏成碎块。
没有惊呼,都闷著头往前猛衝。
纳阑稍稍將马速缓了缓,等待后面的战马跟上来。
然后大声喊道:“给我衝上去,杀!”
无数骑兵大声应和,催马玩命地往前冲。
两轮弓箭发完,谢重连忙下令弓箭手退后。
战车衝锋。
四匹战马拖拽的庞大战车,轰隆隆地开始加速往缓坡下衝去。
谢重让骑队跟在战车后面,开始用弩弓狙击韃子战骑的衝击速度。
挖好的坑洞,让韃子再次翻倒了几十匹战马。
却没有太影响大部队的衝锋。
主要是没有时间挖出更多的坑洞。
下一刻,从坡上衝下来的战车,与韃子战骑猛烈地撞到了一起。
轰然炸响中,战车顶住巨大的压力,继续往前碾压。
战车上的军卒,弩弓、长矛齐用。
奋力收割著衝上来的韃子生命。
无数韃子战骑,没有阻挡住战车的巨大惯性。
战车在韃子群中犁出一道宽大的沟壑。
一路向前,不停地將无数生命搅碎。
纳阑跑在最前面,刚接敌,就被战车撞到了跟前。
巨大的衝击力,让她心生警惕。
这根本不是人力所能发出的撞击力,这是什么玩意儿?
不等大脑下令,身体便自然反应,从战马身上一跃而起,凭著衝锋的惯性,从战车上方飞了过去。
长刀在半空中舞动著,扑进了军卒群中。
战车上的军卒被她几刀砍倒。
黑暗中不辨东西,纳阑闷头往前,长刀舞得甚急。
可惜,没有战马的纳阑,攻击能力大打折扣。
战车后面便是大宗战骑衝锋队伍,无数刀枪在黑暗中晃动。
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抵挡躲避的。
任何武功,在这样的环境下,都失去作用,凭的只是运气。
纳阑的身上也不知挨了多少刀砍抢戳。
她奋力拼杀,夺了一匹战马,在大宗骑队中左衝右突。
韃子不善夜战,原因自不必说。
可林丰的清水军在训练项目中,一直便有夜战技能训练。
这包括了如何在夜间辨別敌我,是最基本的技能。
关键是在军卒的膳食营养上做了些调整,適时加入些羊肝猪肝等动物內臟,有效地改善了军卒的夜间视物不清的问题。
清水军的装备上,在肩颈部位做了一个標识,这个標识在夜间可以反光。
这还是林丰的发明,他將被世人视为珍宝的夜明珠,磨成萤光粉,加入水胶。
在盔甲上做成象徵清水军团的logo,既能看出是自己人,还能看出对方的级別。
让战场上的军卒,一眼便能看出,是敌是我,级別上是高是低。
只此两项,就在夜间的战场上占据了很大的优势。
激烈的拼杀中,清水军卒根本不用犹豫,扑上去就砍。
可韃子就缺乏了这种辨识度,刀枪相向时,还需仔细辨別。
虽然只是片刻间的迟疑,便谬之千里,先机尽失。
再加上战车的加持,韃子骑队溃败的速度很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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