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猞猁夺食,县城买枪

热闹喧嚣过后,陈家屯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。

陈良飞走马上任,穿着那身浆洗得笔挺的旧工装,每天骑着儿子的新自行车去林场后勤科“坐班”,虽然主要工作还是管仓库,但身份不同了,感觉整个人的精气神都焕然一新。

刘翠花走在屯子里,腰杆也挺直了不少,脸上总带着笑。

陈阳则在家休整了两天,主要是把那两张獐子皮鞣制了,虽然不如紫貂皮金贵,但也能卖些钱。

这天下午,他正坐在院里磨侵刀,赵卫东揣着手,溜溜达达地来了,脸上带着一种办成了大事又夹杂着些许后怕的表情。

“小阳,忙着呢?”赵卫东凑过来,压低声音,“公社那边,我跑了一趟。”

陈阳放下刀,抬起头:“咋样,赵叔?东西送出去了?”

“送出去了!熊掌、熊皮、还有那块好肉,都按你说的,送到了关键领导手里。”赵卫东脸上露出一丝得意,但随即又变得凝重起来,“事儿基本算是搞定了,领导收了东西,态度很和气,让我回来等信儿,估计问题不大。”

他顿了顿,左右看看,声音压得更低,带着一股子愤懑:“妈的!幸亏我这次去了!我去武装部沟通二虎接我班的事儿,跟王部长唠嗑,他亲口告诉我,刘福贵那个老王八蛋!前些日子,偷偷往公社递了举报信!举报我私下把民兵训练的五六半借给你打猎,还用了子弹!说咱以权谋私,破坏武器装备!”

陈阳眼神骤然一冷!

刘福贵这老小子,果然贼心不死,在背后下绊子!

“这老瘪犊子!”陈阳骂了一句,“然后呢?”

“好在王部长跟我关系近,知道刘福贵是啥货色,直接把信给压下来了!还提醒我以后注意点,别让人抓住把柄。”赵卫东心有余悸地说,“小阳,这枪……你看……”

陈阳没有任何犹豫,立刻起身:“赵叔,这事儿是我考虑不周,给你添麻烦了。枪我这就还回去!手续该咋办咋办,剩下的子弹,我想办法补上,绝不让您为难!”

他回到屋里,取出那杆保养得油光锃亮的五六半自动步枪,又仔细检查了一遍,确认没有任何损坏,然后郑重地交还给赵卫东。

赵卫东接过枪,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,同时也更加佩服陈阳的果断和讲究。

他拍拍陈阳肩膀:“小阳,你放心,等我把刘福贵挪开,这屯子里,以后你想用枪,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!”

送走赵卫东,陈阳看着空荡荡的双手,心里有点不得劲。

习惯了有枪在手,在这老林子里纵横捭阖,突然没了这最大的倚仗,就像老虎被拔了牙。

打猎是暂时没法进行了。

他想了想,决定独自上山一趟,去看看前几天在另一个紫貂道下的大板夹。

算算日子,也该有结果了。

要是能再夹到一只紫貂,就算买杆新枪也足够了,还能多出来不少。

第二天一早,他跟家里打了声招呼,说是进山看看之前下的套子,便背着个空背篓,带上猎狗,拎着根棍子(防身用),独自一人进了山。

轻车熟路地来到那片位于陡峭山峰阴面的岩壁区。

越是靠近那个设伏点,陈阳心里越是期待。他甚至已经想象到又一张紫黑色、油光水滑的貂皮入手的情景。

然而,当他拨开最后一片遮挡视线的灌木,看清设伏点的情况时,满腔的期待瞬间化为了怒火和心疼!

夹子确实触发了!

沉重的大板夹死死地合拢着,但夹子中间,并没有预想中完整的紫貂尸体!

只有一只连着皮毛、被咬得稀烂、只剩下白森森骨头的紫貂后腿,被铁齿死死地咬着!

夹子周围的雪地被搅得一塌糊涂,血迹斑斑,散落着不少紫黑色的毛发和一些被啃食过的碎肉、内脏残骸!

那张本应价值千金的紫貂皮,早已不知所踪,看这现场遗留的破碎皮毛,显然是被什么野兽给撕咬、破坏得不成样子了!

“我操他妈的!”陈阳气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,狠狠一脚踹在旁边岩石上,震得脚底板生疼!煮熟的鸭子,不,是已经到嘴的黄金,就这么飞了!还他娘是被别的畜生给霍霍了!

他强忍着怒火,蹲下身,仔细检查现场。雪地上除了紫貂的脚印和挣扎痕迹,还有另外一种动物的足迹。那足迹比狗脚印略大,呈圆形,脚垫清晰,爪印锐利,行走时步幅很大,显得轻盈而有力。

再看那些被啃咬的痕迹,切口凌厉,不是狼或者熊那种粗蛮的撕扯。

“是猞猁!(山猫)”陈阳咬着牙,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。只有这种狡猾敏捷、擅长偷袭的中型猫科动物,才会干出这种“虎口夺食”的勾当!它们经常跟踪其他猎食者,或者偷取猎人陷阱里的猎物。

这头猞猁,显然是发现了被夹住的紫貂,趁其无法反抗,轻松地享用了这顿“免费大餐”,把最值钱的皮毛都给糟蹋了!

陈阳看着那只孤零零挂在夹子上的残腿,和雪地里那些破碎的、沾满血污的貂皮碎片,心疼得直抽抽。这可都是钱啊!至少一千多块,就这么没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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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重回1981:陈阳东北赶山风云请大家收藏:()重回1981:陈阳东北赶山风云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他阴沉着脸,把夹子掰开,取下那只残腿,又将雪地里那些还算大块的、破损不那么严重的貂皮碎片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,放进背篓。

虽然破了相,但毕竟是紫貂皮,多少应该还能卖几个钱,不能浪费。

然后,他顺着猞猁留下的足迹,追出去一段距离。

那足迹清晰地向山峰更高处的乱石区延伸,显然,那只猞猁的老巢就在上面。

陈阳眼神冰冷,杀意涌动。

这猞猁,必须干掉!

一为报仇,这口气咽不下去!

二来,猞猁的皮毛,尤其是冬季的皮毛,厚密柔软,斑纹华丽,价值极其高昂,甚至比完好的紫貂皮还要珍贵!

如果能弄到一张完整的猞猁皮,那损失不但能补回来,还能大赚一笔!

可是……他下意识地摸向腰间,却摸了个空。枪,已经还了。

没有枪,想去猎杀一头警惕性极高、行动如风、擅长攀爬潜伏的猞猁?

简直是痴人说梦!就算他经验再丰富,没有合适的武器,靠近都难。

一股强烈的无力感和憋屈涌上心头。空有猎杀之心,却无趁手之器!

他站在原地,望着猞猁足迹消失的乱石区,胸口剧烈起伏了几下,最终,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
硬来不行,只能智取,或者说,必须先解决武器问题。

他不再停留,背着那点可怜的“残骸”,阴沉着脸,快步下了山。

回到家里,刘翠花看他脸色不好,背篓里也没啥像样收获,就问:“小阳,咋了?套子没逮着东西?”

“逮着了,让畜生给祸害了。”陈阳闷声回了一句,把背篓放下,拿出那些破损的貂皮碎片,又取出之前鞣制好的两张獐子皮。

“妈,我明天进趟城。”陈阳一边收拾着这些皮毛,一边说道。

“又进城?卖这些?”刘翠花看着那些破碎的貂皮,有些心疼。

“嗯,卖了换点钱。”陈阳语气坚决,“顺便,办点别的事。”

他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。明天就去县城,把这些皮子,连同怀里那个阴干好的熊胆,一起卖掉!

然后,他要去买枪!

不是借,是买!

买一杆真正属于他自己的猎枪!

这年头,虽然枪支管理严格,但并非完全弄不到。

尤其在一些特殊的渠道,或者偏远地区的供销社,偶尔会有老式的猎枪出售,或者可以通过一些门路搞到。

他怀里揣着两千块的存折,不信买不到一杆好枪!

有了自己的枪,看谁还能拿这个说事?看哪只畜生还敢偷他的猎物!

他仔细地将破损的紫貂皮碎片包好,又将两张獐子皮和熊胆妥善收拾妥当。看着这些即将变现的“资本”,他眼中的憋屈和怒火,渐渐被一种更深的决心和冷厉所取代。

刘福贵的暗箭,猞猁的夺食,都像一根根刺,提醒着他,在这片看似平静的山林和屯子里,要想真正立足,不受制于人,就必须拥有绝对的实力和完全属于自己的力量。

而一杆属于自己的猎枪,就是这力量最直接的象征。

明天,县城之行,志在必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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