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当吴广财说得慷慨激昂的时候,突然传来一声夹着嗓子的呼喊:“爹,我来了!”
吴广财转头看去,见自己的闺女笑盈盈地朝自己走来,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,“闺女,你咋没戴个帽子?等会儿太阳就大了,可别把你晒黑了!”
变脸的速度可真快。
旁边的大队长见他一副笑眯眯的模样,直接怼了一句:“你闺女之前不是也不上工,现在还直接要了一个记分员的活儿,真要计较起来,慕知青可比你闺女强多了。”
也不知道这老小子是怎么说服吴用的,让吴美玉代替他记分员的活儿,大队长将手中的笔放进兜里,看了一眼走近的吴美玉,转身迈步离去。
吴广财目送着大队长的背影,心里不满,那些知青怎么能和他的宝贝闺女相提并论。
为了闺女,他能冒着被人说徇私的危险,直接把一个计分员的名额给她,此时看着闺女脸上的笑容,他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*
阳光偷偷地的从云层中探了头,洒下温暖的光芒,罩住了早晨的寒意。
吴美玉坐在阴凉的地方里,喝着带来的蜂蜜水,听着树上的鸟叫声,十分惬意,看着正在田间劳作的战凌霄,他微微弯着腰,手中紧握着锄头,一下又一下地翻动着土地,额头上似乎冒出了豆大的汗珠,被他随意擦去。
阳光打在他的身上,勾勒出他高大而挺拔的身影,有力的小臂肌肉绷紧着,散发出一种强烈的男性气息,光在旁边站着就能让人有十足的安全感,吴美玉眼神越发幽暗。
而一旁来找吴美玉的吴明珠也时不时的朝田间看去,脸上不由自主的泛起一阵红晕。
“明珠,你在看什么呢?”吴美玉的声音突然在吴明珠耳边响起,把她吓了一跳。
吴明珠猛地回过神来,有些慌乱地看了吴美玉一眼,结结巴巴地说:“没...没什么。”
吴美玉顺着她刚才的目光望过去,一眼就看到了范良新,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,嘴角泛起一丝笑意,“你是在看范知青吧?你别说,这范知青长得斯斯文文,比咱们大队的男人顺眼多了,你该不会是看上他...”了吧?
话音未落,吴明珠连忙捂住吴美玉的嘴,小心的看了看四周,“没...没有,我只是在想,怎么会有范知青这么善良的人。”比村里那些男的不知道好了多少倍,她刚才可是看到村里一些适龄的单身姑娘,眼睛恨不得黏在他身上。
“哦?他怎么善良了?”吴美玉饶有兴致的追问。
吴明珠抿了抿嘴唇,面上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“就是前几天我不小心差点摔下河,是范知青及时扶住了我,不然我可就惨了。”
吴美玉看着吴明珠脸上的红晕,她笑着打趣道:“嘿嘿,男大当婚女大当嫁,我看你俩站一起也挺般配的。”
“真的吗?!”
田地里,队员们都在埋头苦干地劳作着,范良新手持锄头,速度越来越慢,有一下没一下的锄着草,没一会儿就停下来,看了看自己的手。
他周围的一个小伙子看见了很是嫌弃,撇了撇嘴道:“城里来的就是娇气,他们的手就是跟我们的不一样,瞅多金贵啊。”
这话一出,惹得大伙一阵大笑。
被一群田间的泥腿子侮辱,范良新心里一把无名业火蹭蹭地往上冒,灼得他的心肝肺儿疼。
他们懂什么!
在家里的时候,他几乎什么活都不用干,而一来到这里却要面对如此艰苦的农活,他这双白皙的手是用来写字,用来创造文学的,而不是像这群泥腿子一样,一双手粗糙黝黑,整天与黄土与杂草打交道。
范良新面上没跟他们计较,而是在心里骂骂咧咧的,全是不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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