漠安城的盛夏裹着一层燥热,通漠渠的流水在烈日下泛着粼粼波光,岸边的牧草长得齐腰深,风一吹就掀起绿色的浪。城楼下的互市热闹得像烧开的沸水——中原商队的马车上堆着刚运来的凉席和折扇,江南绣娘带着绣着荷花的绢帕在毡布上铺开,西域胡商则摆出自家酿的冰镇葡萄酒,连空气里都飘着股清甜的凉意。
李元霸穿着一身轻便的细麻布长袍,腰间悬着玄铁佩刀,正站在靖边楼的顶层,手里拿着望远镜,眺望着远处的草原。望远镜里,同罗部的牧人正赶着一群矫健的骏马往漠安城方向来——那是今年要送往长安的“贡马”,一共一百匹,都是漠南最优质的战马,每一匹都油光水滑,四肢健壮,是大唐玄甲军的重要战力补充。
“将军,帖木儿俟斤来了,脸色急冲冲的,像是出了大事!”守楼的玄甲军士兵快步走上楼,声音里带着几分慌张——帖木儿手里攥着半截染血的马缰绳,缰绳上还挂着一个铜制的马牌,正是贡马专属的标记,边缘被刀砍得参差不齐,显然是遭遇了袭击。
李元霸放下望远镜,快步下楼。议事厅里,帖木儿刚喝了碗冰镇马奶酒,却还是压不住脸上的焦急:“将军,出事了!同罗部的贡马队在‘落马坡’遭到了袭击,一百匹贡马被抢了五十匹,护送的牧人死伤了十几个!这是从现场捡回来的马缰绳,还有牧民说,袭击他们的是一群穿着黑甲的马贼,骑着黑马,手里拿着带毒的马刀,动作快得像一阵黑风!”
李元霸接过马缰绳,指尖抚过上面的血迹,一股熟悉的腥气扑面而来——是“马刀毒”,和之前血影门的毒不同,这种毒更烈,中者半个时辰内就会浑身抽搐,伤口会发黑流脓,若不及时解毒,三天内就会烂死。
“是黑鬃帮!”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门外传来,众人转头看去,只见雪岭剑仙拄着长剑走进来,白色道袍上沾着些许尘土,显然是刚从外面回来,“老朽今早去黑鬃山附近采药,看到一群黑甲马贼在演练骑术,他们的首领叫‘黑鬃王’,是突厥余党,十年前带着残部逃到漠南,在黑鬃山建立了黑鬃帮,专抢商队和贡物,之前仆骨部的商队就被他们抢过两次!”
黑鬃山在漠安城西南二百里,山高林密,山上全是黑色的岩石,山脚下有一片广阔的草原,是马贼们的天然马场。黑鬃帮的人个个都是骑术高手,他们的“黑风骑术”在漠南很有名,能在奔驰的马上作战,甚至能站在马背上射箭,寻常牧人和商队根本不是对手。
“贡马是漠南臣服大唐的信物,绝不能让黑鬃帮抢走!”李元霸走到沙盘前,指着黑鬃山的位置,“程咬金,你带二十轻骑,伪装成商队,去落马坡和黑鬃山之间侦查,摸清黑鬃帮的人数和贡马的下落;裴元庆,你去清点玄甲军的战马和武器,把连弩、融冰火把和苏老丈的解毒药都准备好——黑鬃帮的马刀有毒,必须做好防备;尉迟恭,你留在漠安城,协助苏墨加固驱蛊堂,同时联络同罗部和仆骨部的俟斤,让他们派骑射好手在黑鬃山外埋伏,防止马贼逃跑;帖木儿,你跟着我,咱们先去落马坡,看看现场的情况!”
众人领命而去,半个时辰后,程咬金揣着两袋肉干,翻身上马,带着轻骑朝着落马坡疾驰。李元霸则和帖木儿骑着踏雪马,朝着落马坡赶去——落马坡离漠安城有一百多里,坡上全是碎石,坡下是一片开阔的草原,正是贡马队遇袭的地方。
刚到落马坡,李元霸就看到了惨烈的景象——地上散落着十几具牧民的尸体,尸体上的伤口发黑,显然是中了马刀毒;旁边的草地上有很多马蹄印,都是黑马的蹄印,密密麻麻地朝着黑鬃山的方向延伸;不远处的岩石上,还挂着几件被刀砍碎的牧民服饰,风吹过,发出“哗啦哗啦”的声响,像是在诉说着刚才的激战。
“将军,你看这里!”帖木儿指着一块岩石,上面有一个黑色的鬃毛印记——是黑鬃帮的标记,用黑墨涂在岩石上,形状像一匹奔腾的黑马,“这是黑鬃帮的人留下的,他们肯定是想故意挑衅我们!”
李元霸蹲下身,仔细观察着马蹄印——蹄印很深,说明马贼们的战马很健壮,而且蹄印很整齐,显然是经过训练的骑兵,不是普通的马贼。他还在地上发现了几根黑色的马毛,毛质坚硬,油光发亮,是漠北特有的“黑鬃马”的毛,这种马跑得极快,耐力也强,是马贼们的首选坐骑。
“将军,俺回来了!”傍晚时分,程咬金带着轻骑回来了,他的脸上沾着尘土,铠甲上还有几道划痕,显然是遇到了危险,“黑鬃山的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马场,里面拴着五十匹贡马,还有两百多匹黑鬃马!黑鬃帮的人大约有三百多个,都穿着黑甲,手里拿着带毒的马刀,山上面还有一个‘黑鬃寨’,是他们的据点,寨门用黑石砌成,上面架着弓箭,不好硬闯!”
“他们的首领黑鬃王在哪?”李元霸问道,他知道擒贼先擒王,只要抓住黑鬃王,黑鬃帮的人就会不战自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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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李元霸请大家收藏:()李元霸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程咬金喝了碗冰镇马奶酒,缓了口气:“黑鬃王在黑鬃寨的聚义厅里,身边有十个‘黑鬃骑士’护卫,这十个骑士的骑术和武功都很厉害,俺们在山脚下看到他们演练,能在奔驰的马上用马刀劈开空中的箭,还能站在马背上和人对打!”
李元霸点了点头,走到沙盘前,指着黑鬃山的地形:“黑鬃山的东侧是悬崖,西侧是马场,北侧是寨门,南侧是一片密林,只有一条窄路能通到寨子里。我们不能硬闯,得用计谋——裴元庆,你带一百人,拿着连弩和融冰火把,从西侧的马场绕过去,先把贡马救出来,再放火烧了他们的黑鬃马,断了他们的退路;程咬金,你带五十人,伪装成马贩,去北侧的寨门和他们周旋,假装要和他们做交易,拖延时间;尉迟恭,你带着同罗部和仆骨部的骑射好手,在南侧的密林里埋伏,等里面动手,就冲出来接应;苏老丈,你带着解毒药,跟着我,我们从东侧的悬崖爬上去,绕到聚义厅的后面,趁机抓住黑鬃王;雪岭剑仙前辈,麻烦您带着弟子,在悬崖上埋伏,用剑法对付上面的弓箭手,掩护我们爬上去!”
第二天清晨,天刚蒙蒙亮,众人就按照计划出发了。李元霸带着苏墨和五十名玄甲军,骑着踏雪马,朝着黑鬃山的东侧悬崖疾驰。悬崖很高,上面长满了藤蔓,风一吹就晃悠悠的,像一条条绿色的鞭子。雪岭剑仙已经带着弟子在悬崖下等着了,他的手里拿着长剑,弟子们也都背着弓箭,眼神锐利,显然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。
“李将军,悬崖上有十几个弓箭手,我们先上去解决他们,你们再跟着上来!”雪岭剑仙说完,纵身一跃,像一只白鹤一样顺着藤蔓爬了上去,弟子们也跟着爬了上去,动作轻盈得像猿猴。
很快,悬崖上就传来了弓箭掉落的声音和惨叫声——雪岭剑仙和弟子们已经解决了上面的弓箭手。李元霸立刻带着人,顺着藤蔓爬了上去,悬崖顶上的风很大,吹得人睁不开眼睛,远处的黑鬃寨隐约可见,寨子里的马贼们还在睡梦中,没有察觉到危险的来临。
李元霸带着人,小心翼翼地绕到聚义厅的后面——聚义厅是用黑石砌成的,屋顶盖着黑色的瓦片,门口站着两个黑鬃骑士,手里拿着马刀,警惕地看着周围。李元霸示意士兵们埋伏好,自己则和苏墨绕到侧面,趁着骑士不注意,突然冲了过去——金锤一挥,就把两个骑士砸倒在地,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,就气绝身亡了。
“动手!”李元霸推开聚义厅的大门,里面的景象让他愣住了——黑鬃王正坐在虎皮椅上,手里拿着一个酒碗,碗里盛着马奶酒,身边的十个黑鬃骑士正围着一张桌子,大口吃着烤肉,根本没察觉到有人进来。
“李元霸?你怎么会在这里!”黑鬃王看到李元霸,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他猛地站起来,拔出腰间的马刀,朝着李元霸劈过去,“兄弟们,给我上,杀了他!”
十个黑鬃骑士也反应过来,纷纷拔出马刀,朝着李元霸围过来。他们的马刀上泛着绿光,显然是涂了马刀毒,每一招都朝着李元霸的要害攻来。李元霸不敢大意,挥动金锤,挡住马刀的进攻——金锤和马刀碰撞,发出“滋滋”的声响,马刀上的毒液溅在金锤上,瞬间被金锤的火光蒸发。
“裴元庆,动手!”李元霸朝着西侧的马场大喊,裴元庆立刻带着人,冲进马场,手里的合璧刀劈向看守贡马的马贼。马贼们猝不及防,纷纷被劈中,倒在地上一动不动。裴元庆让人把贡马的缰绳解开,又点燃融冰火把,扔向拴着黑鬃马的马厩——圣火油燃烧的火焰很快就蔓延开来,黑鬃马受惊,纷纷挣脱缰绳,朝着山外跑去。
黑鬃王看到马场着火,听到黑鬃马的嘶鸣声,气得眼睛都红了:“李元霸,你毁了我的马场,我要让你不得好死!”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哨子,吹了一声——寨子里的马贼们纷纷拿着马刀,朝着聚义厅冲过来,一时间,寨子里喊杀声震天。
雪岭剑仙带着弟子,从悬崖上跳下来,长剑一挥,朝着冲过来的马贼刺过去——剑光如练,瞬间就有十几个马贼被刺中,伤口上冒出黑烟,显然是中了剑上的剑气。尉迟恭也带着骑射好手,从南侧的密林里冲出来,手里的连弩“嗖嗖”地射向马贼,马贼们纷纷中箭倒地,根本无法靠近聚义厅。
十个黑鬃骑士见大势已去,想要逃跑,却被裴元庆拦住了——裴元庆的合璧刀舞得虎虎生风,刀光一闪,就有一个骑士的马刀被劈成两半,手臂被刀光划伤,瞬间就发黑流脓。剩下的骑士吓得脸色惨白,纷纷扔下马刀,跪在地上投降。
黑鬃王看到骑士们投降,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胜算,他突然转身,朝着聚义厅后面的密道跑去——密道里拴着一匹通体血红的骏马,马鬃和马尾都是红色的,像一团燃烧的火焰,正是传说中的“汗血宝马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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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李元霸请大家收藏:()李元霸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“那是汗血宝马!”帖木儿之前跟李元霸说过,汗血宝马是漠南的至宝,能日行千里,夜走八百,而且能感知危险,是战马中的王者,当年突厥可汗曾用千两黄金想买下这匹马,都被漠南部落拒绝了,没想到被黑鬃王藏在了这里。
“别想跑!”李元霸立刻追了上去,金锤朝着黑鬃王的后背砸过去。黑鬃王却翻身跳上汗血宝马,朝着密道外跑去——汗血宝马跑得极快,转眼间就冲出了密道,朝着山外跑去。
“想骑这匹马逃跑,问过俺了吗?”程咬金扛着宣花斧,从侧面冲出来,斧头朝着汗血宝马的马蹄劈过去。汗血宝马很聪明,猛地抬起前蹄,躲过了斧头,却把黑鬃王从马背上摔了下来。
李元霸趁机冲过去,金锤朝着黑鬃王的胸口砸过去——“噗”的一声,黑鬃王喷出一口鲜血,倒在地上,手里的马刀也掉在了地上。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,却被李元霸一脚踩住胸口,再也动弹不得。
“把他绑起来!”李元霸让人把黑鬃王绑结实,又让人去寨子里清理马贼余党——大部分马贼已经被杀死,剩下的见门主被擒,纷纷放下武器投降。
裴元庆则牵着汗血宝马走了过来,马的身上沾着些许尘土,却依然掩盖不住它的神骏——它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明亮,四肢健壮有力,呼吸均匀,显然是经过了良好的训练。“将军,这汗血宝马真是神了,刚才俺想牵它,它还踢了俺一脚,现在却乖乖地跟着俺走,真是通人性!”
李元霸摸了摸汗血宝马的鬃毛,马很温顺,用头蹭了蹭他的手,像是在表达亲近。苏墨则在一旁救治受伤的玄甲军士兵和牧民,他的解毒药很快就起了作用,受伤士兵的伤口不再发黑,脸色也渐渐红润起来。
“黑鬃王,你为什么要抢贡马和汗血宝马?”李元霸走到被绑的黑鬃王面前,眼神锐利得像刀。
黑鬃王冷笑一声,吐了口带血的唾沫:“李元霸,你别得意!我是突厥大可汗的侄子,十年前大唐灭了突厥,我带着残部逃到漠南,就是为了等待机会,夺回属于我们突厥的一切!贡马是大唐的战力补充,抢了贡马,大唐的玄甲军就会失去战力;汗血宝马能引领骑兵,只要我有了它,就能召集突厥的旧部,重新建立突厥汗国,到时候,整个漠南都会是我们的!”
原来如此!李元霸终于明白了——黑鬃王是想利用贡马削弱大唐的战力,用汗血宝马召集突厥旧部,从而夺回漠南的统治权,恢复突厥的势力。幸好他们及时发现,不然后果不堪设想。
“你以为你的旧部还会跟着你吗?”尉迟恭带着几个突厥牧民走进来,他们手里拿着突厥的旗帜,“这些牧民都是当年突厥的百姓,他们现在已经归顺大唐,过上了安稳的日子,谁还会跟着你这种只会烧杀抢掠的人?”
黑鬃王看到突厥牧民,脸色瞬间变得惨白,他知道自己的阴谋彻底破产了,再也没有反抗的力气,瘫倒在地上。
接下来的几天,李元霸和雪岭剑仙一起清理了黑鬃山的马贼余党,把黑鬃王押回漠安城关押,又派人去落马坡,把遇难牧民的尸体妥善安葬,还把抢回来的贡马和汗血宝马安置在漠安城的马厩里,派专人看管——汗血宝马很受牧民们的喜爱,每天都有很多人来马厩外看它,有的牧民还带来了新鲜的牧草,喂给它吃。
回到漠安城时,百姓们早就等在城门口,看到李元霸和众人平安回来,看到贡马和汗血宝马被带回,纷纷欢呼起来——中原商队的工匠们送上了刚做好的木雕,上面刻着李元霸骑着汗血宝马的场景;西域胡商送上了西域的宝石,说要镶嵌在汗血宝马的马具上;部落的老人们送上了热马奶酒和烤羊肉,孩子们则举着用草编的小马,围着汗血宝马奔跑,小马尾在阳光下晃动,像活的一样。
议事厅里,苏墨正在给受伤的玄甲军士兵换药,雪岭剑仙则在一旁整理剑法秘籍,准备教给玄甲军的士兵,让他们多一层自保的能力。尉迟恭则在清点战利品——从黑鬃寨里搜出了不少带毒的马刀和解毒药,还有一本记载黑风骑术的秘籍,李元霸让人把秘籍交给同罗部的俟斤,让他教给部落的牧人,提高牧人的骑术,更好地保护自己。
“将军,长安的信使来了!”守城门的士兵突然跑进来,手里拿着一封染着火漆的书信,信封上印着李世民的“秦”字纹。
李元霸拆开书信,李世民的字迹力透纸背:“三弟,听闻你擒了黑鬃王,夺回了贡马和汗血宝马,为兄甚是欣慰。父皇已经下旨,加封你为‘漠南兵马大元帅’,统管漠南所有的军政和兵马,还派了两千名玄甲军和一百名工匠,带着新造的‘马铠’和‘马鞍’,不日就会抵达漠安。另外,为兄已经让人在长安建了一座‘宝马园’,等汗血宝马适应了漠安的环境,就把它送到长安,让父皇和百姓们也见识一下漠南的至宝。等忙完长安的事务,为兄定来漠安,和你一起骑着汗血宝马,在草原上驰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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