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主动结交

怀朔镇的军营,每日都按部就班地运转着,鼓声号声、操练喊杀声、金铁交鸣声混合在一起。

李世欢因护送任务立下首功,并在落马坡反杀追兵、生擒头目的事迹,如同投入这潭看似平静湖水中的一块巨石,激起了层层涟漪,余波至今未平。

孙队主的公开嘉奖和丰厚赏赐,让他这个新兵的名字第一次在更大范围内被人提及。走在营中,投来的目光不再仅仅是好奇或审视,更多了几分探究、羡慕,甚至是一丝不易察觉的敬畏。疤脸刘那伙人彻底偃旗息鼓,偶尔碰面,眼神复杂地避开,再不敢有任何挑衅。什长对他说话时,语气也多了几分商量的意味。

这种变化是实实在在的。腰包里沉甸甸的赏银,装备架上那柄华丽的突厥弯刀,马厩里那匹神骏的黑马,都是他地位提升的明证。甚至连每日的伙食,掌勺的火头军都会下意识地给他多舀一勺带油星的菜汤。

但李世欢并未被这些冲昏头脑。他深知,在这等级森严、危机四伏的边军之中,一时的功劳和名声如同沙土城堡,一场风暴吹来就可能崩塌。孙队主的赏识是机遇,更是压力。下次任务若稍有差池,之前的一切都会被轻易抹去。

他需要根基,需要人脉,需要真正融入这个体系,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能打敢拼的“尖刀”。

操练之余,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只顾自己埋头苦练,而是开始有意识地观察营中的人际关系。哪个军官值得追随,哪个老兵油子只需表面应付,哪些人可能成为未来的助力……司马达的信息和分析,在这方面给了他极大的帮助。

“李兄弟,你看那个带队操练的什长,叫刘贵。”一次休息时,司马达用炭笔在木片上点了点,低声对李世欢说道,“别看他嗓门大,好像是个粗人,但听说很讲义气,对手下的弟兄不错。而且……他好像和上面某个校尉有点远亲关系,不过不得志,一直窝在什长的位置上。”

刘贵?李世欢循着司马达暗示的方向望去。只见一个身材高壮、肤色黝黑、满脸络腮胡的军官,正声若洪雷地呵斥着几个动作不到位的士卒,甚至上去踹了两脚,看起来颇为粗暴。但仔细观察,会发现他眼神清亮,骂归骂,却会亲自示范纠正动作,挨踹的士卒也只是讪讪赔笑,并无太多怨愤之色。

“哦?”李世欢来了兴趣。讲义气,护犊子,还有一点点可能的上层关系,这正是一个理想的结交对象。级别不高不低,既能提供庇护和信息,又不至于高不可攀。

“他有什么喜好?”李世欢问道。

司马达想了想,低声道:“好酒。听说每月发饷,必去镇里那家‘醉春风’打牙祭。但酒量似乎……嗯,不太好,容易上头。

好酒?酒量浅?李世欢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。这是个突破口。

机会很快来了,发饷日,军营里气氛都比平日活跃几分。士卒们揣着那点微薄的饷银,盘算着是攒起来还是去换点酒肉解馋。

傍晚操练结束,李世欢注意到刘贵果然换下了一身汗臭的操练服,穿着相对干净些的号衣,哼着小调,朝着营门外走去,方向正是怀朔镇。

李世欢不再犹豫,快步回到营房,从自己那份赏银中取出一块不小的银锞子,又跟司马达打了声招呼,便悄然跟了上去。

怀朔镇不大,紧挨着军营,与其说是个镇子,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军营附属品。街道两旁多是些为军卒服务的店铺:酒肆、赌坊、简陋的妓院、修补铠甲武器的铁匠铺等等,空气中弥漫着劣质酒水、汗臭和粗犷的烟火气。

“醉春风”是镇上最大的一家酒肆,人声鼎沸,多是些中低阶军官和手头宽裕些的老兵在此聚集。

李世欢走进酒肆,嘈杂的声浪和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。他目光一扫,很快在角落一张桌子旁找到了刘贵。他已经叫了一坛酒和几碟小菜,正自斟自饮,喝得脸色泛红,不时跟着大厅里的喧哗吼两嗓子,显得有些落寞,又有些自得其乐。

李世欢整了整衣襟,脸上做出一个恰到好处的、带着几分敬仰和偶然相遇的笑容,快步走了过去。

“可是刘贵刘什长?”李世欢走到桌旁,拱手行礼,声音清朗。

刘贵正喝到兴头上,被人打扰,有些不悦地抬起头,醉眼朦胧地打量了一下李世欢。当他看清来人是谁时,醉意似乎醒了两分。最近营里风头最盛的新人,他自然是认得的。

“唔……是你小子啊?”刘贵大着舌头,语气不算热情,但也没直接赶人,“有事?”

李世欢笑容不变,语气带着几分“偶遇”的惊喜和恰到好处的恭维:“真是刘什长!方才在营外瞧着背影就像!冒昧打扰了!小弟李世欢,久仰刘什长豪迈仗义之名,今日得见,真是幸会!”

千穿万穿,马屁不穿。

尤其是一个刚刚立下大功、风头正劲的新人如此恭敬的奉承。刘贵脸上的不悦消散了些,泛红的脸上甚至露出一丝受用之色,他指了指对面的凳子:“唔……坐吧。什么豪迈不豪迈的,混口饭吃罢了。你小子最近名头很响啊,孙队主跟前的大红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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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欢顺势坐下,态度依旧谦逊:“刘什长说笑了,什么红人不红人的,不过是队主抬爱,弟兄们帮衬,侥幸立了点微末功劳罢了。比起刘什长这样在边镇多年的老行伍,小弟这点本事算得了什么?日后还要多多仰仗刘什长指点提携。”

他一边说,一边自然地拿起酒坛,给刘贵见底的酒杯满上,然后又招呼伙计:“伙计,再上一坛好酒!切二斤酱牛肉,一盘肥鸡!算我的!”

刘贵看着李世欢这熟练的做派和出手的大方,眼中的审视和疏淡又消融了几分。他本就是豪爽性子,只是不得志久了,有些郁郁。此刻美酒当前,又是一个“名人”如此给面子,心情顿时舒畅起来。

“嘿!你小子!会来事!”刘贵哈哈一笑,拍了拍桌子,“行!冲你这顿酒,老子交你这个朋友!什么指点不提点的,以后在营里有什么事,尽管来找我老刘!”

酒菜很快上来,两人推杯换盏,气氛迅速热络起来。

李世欢并不急于打探什么,只是陪着喝酒,认真听着刘贵大着舌头吹嘘他当年如何勇武、如何与突厥人厮杀、又如何因为脾气直得罪了上官而被摁在什长位置上不得升迁的“光辉岁月”和“辛酸史”。

他听得认真,不时恰到好处地附和几句,表示惊叹或愤慨,引得刘贵谈兴更浓,几乎把他当成了难得的知音。
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刘贵已是醉眼惺忪,舌头彻底大了,拍着李世欢的肩膀称兄道弟。

李世欢看火候差不多了,才故作不经意地叹息一声:“唉,听了刘大哥的经历,才知道这边镇不易,军中更是步步艰难。像刘大哥这样的豪杰,都……唉,小弟这点本事,以后还不知如何是好。”

刘贵此时已把李世欢视为“自己人”,闻言立刻瞪起眼睛,打着酒嗝道:“怕……怕什么!有……有哥哥我呢!别看哥哥我现在只是个什长,这营里上上下下,多少还得给咱老刘几分面子!你小子……是块好材料!孙队主赏识你,没错!跟着他好好干!以后……嗝……以后有啥难处,或者听到啥风声,记得来告诉哥哥一声!咱们兄弟……互相帮衬!”

李世欢心中暗喜,立刻举杯:“有刘大哥这句话,小弟就放心了!以后定当以刘大哥马首是瞻!来,小弟敬大哥一杯!”

“好!干!”

两人一饮而尽。

又喝了一会儿,刘贵彻底醉倒,趴在桌子上鼾声如雷。

李世欢虽然也喝了不少,但头脑依旧清醒。他结清了酒账,又额外给了伙计一些赏钱,吩咐他好生照顾刘什长。然后才独自一人,脚步略显虚浮地走出了“醉春风”。

夜风一吹,酒意上涌,但他心里却一片清明。

这次主动结交,花费不小,但效果显着。成功地在军官阶层中埋下了一颗钉子,建立了一条潜在的信息渠道和庇护关系。

他回头看了看喧闹的酒肆,眼中闪过一丝锐光。

军营,不仅是战场,也是人情世故的名利场。

武力是根基,但要想爬得更高,走得更远,有些投资,必不可少。

今夜,只是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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