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情爱分界(一百一十九)

爱珍看见了文秀正在做的布鞋,吃惊地问:“文秀,你怎么这这么多布鞋啊?都是谁的呀?”接着调侃说:“有没有我的一双啊?”文秀没好气地说:“美死你呢,你跟我说过你要穿布鞋吗?没你的事。再说你会穿这样的布鞋?”爱珍霸道地说:“从实招来,都是谁的鞋子?”文秀“嘿嘿”笑了起来,说:“两个爹娘,还有他和他弟弟,一共六双鞋。”爱珍一下子听明白了,吃惊地说:“文秀啊,天底下找不到你这么好的儿媳妇!还没过门,就给女婿一家做鞋,承担起了婆家的家务,管起了婆家的事,哼,他姓酆的几世修来的福分?”文秀解释说:“他妈年纪大了,眼花了,做针线活不容易,我是老大家的,我不管谁管?能眼睁睁看着他一家人没鞋穿不管吗?他家过去穷的很,你有印象没有?他上高中的时候冬天里面穿一件粗布衬衣,外面穿一件棉袄。要去北京上学了,连一件毛衣都没有,我跟他去道口买了毛线,给他打了一件毛衣。我上班以后,又买了毛线,陆续给他弟弟、爹娘各打了一件毛衣。他弟弟今年也高中毕业了,很快也要娶媳妇的,穿衣服也不能太不像样。你说,这些事我不管中不中?”爱珍正经说:“说你是万里挑一的媳妇,一点都不错。五一之后我回家看的时候,贾庄的人都夸你是好媳妇儿,说:‘人家大根家的真是个好媳妇儿,对婆家好得很,百里挑一的好媳妇儿,那么贤惠,还那么漂亮。’我一开始不知道说的是你,问谁是大根家的,人家说大根就是考上P大的那个人,我恍然大悟,想起来佩轩小名叫大根,原来大根家的指的是你。哈哈。”文秀不满地说:“以后不许这么说,丑死了。”爱珍笑着说:“丑什么?家里人不都这么叫吗?你还嫌不好听,我想当大根家的还当不了呢。”文秀抗议说:“你就出我的洋相吧。”

文秀说着,就去给她们俩各倒了一杯水,端给爱珍,爱珍接过喝了一口水,然后一本正经地说:“文秀,你心地善良,没有谁能比上你对婆家好,你对婆家这么好,佩轩能不爱你吗?”文秀解释说:“你们只看到了我对婆家好的一面,其实他对我家也很好,过完年他快去上学的时候,他去我家了,看到我家的粪坑没有挖,就自告奋勇要挖,他怕一天挖不完,就早晨天不亮的时候起来悄悄干,让我跟他配合。结果他两天挖了我家和他家的两个粪坑,我怕累着他,他说一点事没有。我也没想到他力气那么大。”爱珍认真地说:“他能干农活本来就很有名,同龄人很少有人能比上他。别看佩轩精瘦精瘦的,他是那种特别能干活的人。唉,也许是家里条件不好不得不干,锻炼出来的。”

文秀不假思索地说:“是的,他说他五、六岁就给家里拾柴禾、薅草,七、八岁就到生产队挣工分,十二、三岁就拉车子挣工分了,他命有点苦。还好,他总算考上大学从农村出来了,不容易啊。”

爱珍正经说:“是啊,他可是个非常有心眼的人,一般人比不上他,没他那么多的心眼。我听说,佩轩在小学、初中的时候读书都很好,还喜欢看课外书,一拿起书就废寝忘食地看,把眼睛都看近视了。那时候学生们天天‘闹革命’,没人读书,他却手不释卷,打下了坚实的基础,所以后来才会考上P大。”

文秀点点头说:“这倒是,他一向喜欢读书,嗜书如命,那时候书都烧了,很难找到书,而且喜欢读书的人都会被嘲笑,可是他依然如故地喜欢看书,想方设法从各个渠道找书来看,不管什么书,借来就看,而且很快就看完。他爱书胜过爱老婆。”文秀一副不满的样子。

爱珍认真地说:“你这话肯定不是事实。哎,文秀,我听说佩轩记忆力特别好,看书过目不忘,是不是真的?”文秀摇摇头说:“肯定不是真的。他说过,过目不忘不可能,一目十行倒是真的,他看书很快,一本三四百页的小说,他一边上学或在生产队上工,趁间歇的时候看,一天能看完,如果看不完,就晚上挑灯夜战,而且随时可以讨论书中的细节。”爱珍惊讶地说:“天哪,他简直太聪明了。”

文秀随口说:“也不是,他说是练出来的,习惯成自然了。”爱珍若有所思地说:“他太了不起了,读书改变了他的命运。”文秀点点头说:“是的,他说他小时候由于家里穷,被人看不起,从小是个自卑猥琐的孩子,是读书改变了他,他在书里找到了另外的一个精神世界,读书给了他认知、勇气、动力和知识,他从书中找到了自信,从书中认识了世界和人生,慢慢从一个自卑猥琐的小男孩蜕变为一个自信而坚忍的男人。”爱珍感慨地说:“文秀,你和佩轩是进行的精神的、心灵的沟通,不是物质方面和功利方面的,你们俩心意相通、心心相印,你们俩的爱完全是精神上的,超脱物质方面和功利方面,太难得了,所以你们俩的爱情是牢不可破的,是永固的,好让人羡慕。”

文秀不在乎地说:“咱不说他了,睡觉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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