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2章 结盟

距离可汗金帐不远处,有一顶与其主人身份极不相称的、甚至显得有些寒酸的普通帐篷。

帐篷不大,内部陈设更是简朴到了极点,除了几张铺着旧羊皮的矮榻、一张磨得发亮的木几、几个装水的皮囊和陶罐,几乎看不到任何奢华之物。

帐篷中央的火塘里,燃烧着耐烧但烟大的牛粪,而非贵族常用的、气味芬芳的昂贵木炭。

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、属于底层牧民帐篷的烟火气。

这便是三朝老臣、西突厥第三大部落首领耶度斤的住所。

与阿史那射匮的金顶王帐、阿史那朝鲁的华丽大帐相比,这里简直像是牧羊人的栖身之所。

然而,正是这份数十年如一日的、近乎刻意的“节俭”与“低调”,成了他历任可汗面前最牢固的护身符和信任基石——一个不贪图享受、不炫耀武力、只知忠心办事的老臣,多么令人“放心”。

此刻,帐篷内只有耶度斤的儿子博兹一人。

他正对着火塘出神,听到帐帘响动,连忙抬头,见是父亲回来,脸上露出关切:

“阿爸,您去哪了?怎么现在才回来?金帐那边怎么样了?”

他自然知道父亲方才在金帐中经历了怎样惊心动魄的场面。

耶度斤缓缓走进来,他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慢慢在火塘边的矮榻上坐下,伸出枯瘦的手,感受着温暖的火焰。

“我去找朝鲁了,”

耶度斤终于开口,声音平静无波,

“告诉他,我是支持他的。”

“什么?!”

博兹猛地睁大了眼睛,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,

“您不是支持统叶护吗?怎么转头又去支持朝鲁了?”

耶度斤抬起眼皮,看了儿子一眼,那目光不再浑浊,反而闪烁着一种洞察世情的幽光,

“博兹,你长大了,是部落未来的主人。”

“有些事,你应该知道了。”

他顿了顿,仿佛在整理久远的记忆,声音低沉下来:

“你知道,现在的射匮可汗,是怎么坐上这个汗位的吗?”

博兹想了想,说道:

“不是…打败了处罗可汗,才当上可汗的吗?”

“打败?”

耶度斤嘴角勾起一丝极其细微的、带着嘲讽的冷笑,

“处罗可汗当时占据着最丰美的草场,拥有最精锐的王庭卫士,营垒坚固。”

“阿史那射匮虽然勇猛,但正面强攻,胜负难料,就算胜了,也会损失惨重,给其他部落可乘之机。”

他看着儿子疑惑的眼神,缓缓说道:

“是我,告诉了阿史那射匮,有一条只有极少数老人才知道的、通往处罗可汗王帐后方的废弃密道。”

“那条道,连处罗可汗自己都忘了。”

“靠着这条密道,阿史那射匮的精锐才能如神兵天降,直捣黄龙,一举击溃了处罗的中军。”

博兹倒吸一口凉气,难以置信地看着父亲。

他只知道后来阿史那射匮登基后,对父亲大加赏赐,不仅赐予了大量人口和牛羊,还帮助父亲的部落迅速壮大,成为了如今的第三大部落。

他一直以为这是父亲侍奉三代可汗的“苦劳”换来的,没想到,背后竟有如此关键的、足以改变汗国命运的功劳!

“怪不得后来射匮大汗赏赐了您那么多……”

博兹喃喃道,看向父亲的目光彻底变了。

这不再仅仅是一个善于逢迎、懂得自保的老臣,而是一个曾在关键时刻,一手将一位可汗推上汗位的幕后操盘手!

耶度斤看着儿子震惊的表情,继续用那平淡却惊心动魄的语气说道:

“所以,博兹,你要明白。”

“我耶度斤,未必就不能争一争那个汗位。”

“阿爸!您…您竟然有这样的想法?!”

博兹这次是真的惊得从榻上站了起来,声音都变了调。

争夺汗位?

这在以前,他连做梦都不敢想!

他们家族虽然已是第三大部落,但比起阿史那氏的正统血脉,比起阿史那朝鲁和阿史那统叶护的庞大体量,依然有着难以逾越的差距!

父亲向来低调隐忍,怎会突然生出如此骇人听闻的野心?

“很惊讶吗?”

耶度斤似乎很满意儿子的反应,他示意博兹坐下,目光投向跳跃的火苗,仿佛在看自己漫长而曲折的一生。

“你知道,我是怎么当上这三朝老臣的吗?”

他开始了另一段讲述,声音带着一种追忆的苍凉,

“你的祖父,当年也是草原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部落之王,麾下也有几千勇士。”

“可惜,后来被仇家联合其他部落攻灭,你的祖父战死,部落离散。”

“那时候,我还年幼,只能在草原上像野狗一样流浪,吃草根,啃骨头,好几次差点饿死、冻死。”

他顿了顿,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:

“有一次,我饿晕在商道旁,是一支路过的汉人商队救了我。”

“他们给了我干粮和水,还用毯子裹住我发抖的身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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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隋鼎请大家收藏:()隋鼎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“所以,博兹,其实我一点都不恨汉人,相反,我心里是感激他们的。”

“没有那支商队,就没有今天的耶度斤。”

博兹再次愣住。

父亲平日在大汗和众人面前,对汉人极尽贬低、时常表露“仇恨”,甚至因此挨过鞭子…原来,全都是装的?

“可是,在大汗们面前,我必须装出恨汉人的样子,要表现得比谁都‘忠心’,比谁都‘仇视’大隋。”

“只有这样,他们才会觉得我可靠,觉得我与他们是一条心。”

耶度斤的语气带着一丝自嘲的苦涩。

“后来,我辗转流落,遇到了当时的达头可汗。”

“我无依无靠,只能去给他当最低贱的仆人,擦靴子,喂马,做最脏最累的活。”

耶度斤的眼神变得幽深,

“但我与别人不同。每次分到食物,哪怕只有一小块肉,我也会把最肥美的那部分留下来,用来给可汗擦靴子,擦得比镜子还亮,连靴底的泥都要一点点抠干净,直到看不出一点污渍。”

“达头可汗起初并不在意我这个卑微的奴仆。”

“但时间久了,他注意到了。”

“他随口问起,是谁把他的靴子擦得这么亮。”

“于是,有人提到了我的名字。”

“有一天,他心情好,召见我,问我要什么赏赐。”

“我跪在地上,头也不敢抬,只说能为可汗效劳是长生天的恩赐,不敢要赏赐。”

“达头可汗哈哈大笑,说,‘你是个实诚的奴才!’ 随手就赏赐了我一群羊。”

耶度斤伸出手,仿佛还能感受到当年接到那群羊时的颤抖:

“五十只羊。”

“那是我耶度斤,重新拥有财产的开始。”

“是我用最卑微的服侍、最细心的观察、和最隐忍的等待换来的。”

“后来,我靠着这群羊,慢慢积累,学习放牧,学习交易,小心谨慎地结交各方,抓住每一个微小的机会。”

“达头可汗死了,我侍奉处罗可汗;处罗可汗死了,我‘帮助’阿史那射匮登基,又侍奉他…一步一步,从擦鞋的奴仆,到掌管一小队牧民的十夫长,再到百夫长、千夫长…直到今天,成为西突厥第三大部落的主人。”

他看向儿子,目光炯炯:

“博兹,谁能想到?”

“当年那个在风雪中快要饿死、后来给可汗擦鞋子的奴仆,会成为今天坐在这里,与你谈论汗位归属的人呢?”

博兹听得心潮澎湃,父亲这传奇般的、充满血泪与算计的崛起之路,让他既震撼又敬佩。

但他很快冷静下来,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:

“阿爸,我明白您的艰辛和伟大了。”

“可是…我们现在虽然是第三大部落,实力依旧远不如统叶护和朝鲁啊!”

“他们是如今当之无愧的第一和第二。”

“而且,统叶护是射匮可汗的亲弟弟,名正言顺;朝鲁勇猛善战,根基深厚。”

“我们拿什么去争?”

耶度斤点了点头,眼中闪烁着老狐狸般的狡黠:

“你说得对,硬拼,我们绝不是对手。”

“所以,要让他们斗,斗得你死我活,斗得两败俱伤。”

“等他们的实力在互相撕咬中消耗得差不多了,等支持他们的部落也元气大伤、人心惶惶的时候…我们的机会,就来了。”

“可是,”

博兹仍有疑虑,

“就算他们两败俱伤,他们还有盟友啊!”

“您看今天金帐里,那些部落首领明显分成了两派。”

“到时候,无论是统叶护还是朝鲁胜出,他们的盟友依旧会支持他们。”

“我们一个盟友都没有。”

“到时候,我们的实力还是不如他们中的任何一个,更别说两家联手残余势力了。”

“谁说我们没有盟友?”

耶度斤忽然笑了。

他在博兹疑惑的目光中,缓缓抬起手,指向了帐篷外,且末城的方向。

“我们的盟友,就在那里。”

“且末城?冠军侯虞战?”

博兹先是一愣,随即摇头,

“阿爸,您糊涂了?那虞战确实勇猛,用兵诡异,可他手下就那么点兵,守且末都岌岌可危,自身都难保,又怎么能帮我们争夺汗位?”

“他难道还能派兵出来助战不成?”

耶度斤脸上的笑容更深,也更冷:

“傻孩子,谁说要他派兵助战了?”

“和虞战结盟,就是和大隋结盟!”

“我们要的不是他那点可怜的兵力,而是他背后那个庞然大物的支持!”

他站起身来,在狭小的帐篷里踱步,眼中精光闪烁:

“粮食、铁器、上好的钢铁打造的刀剑弓弩、精良的甲胄、甚至是打造攻城器械的工匠和技术…这些,才是我们最需要的!”

“有了大隋的支持,我们的战士就能吃得最饱,穿最暖的皮袄,用最锋利的武器和最坚固的铠甲!”

“我们的实力就能在短时间内,飞速膨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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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隋鼎请大家收藏:()隋鼎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“而统叶护和朝鲁,他们只会互相消耗,资源越来越匮乏!”

“更重要的是,”

耶度斤压低声音,语气充满诱惑,

“有了大隋这个盟友,我们在与其他部落谈判、拉拢人心时,就多了一张无人能及的底牌!”

“我们可以承诺,一旦我们成为可汗,就能确保商路畅通,甚至获得与大隋互市、贸易的特权,让所有跟随我们的部落,都能分享到来自东方的财富!”

博兹被父亲描绘的蓝图震撼了,心脏砰砰直跳。

但他很快想到另一个关键问题:

“可是…阿爸,我们凭什么让虞战相信我们?又凭什么让大隋相信,投资我们是值得的?我们拿什么做抵押?”

耶度斤停下脚步,目光灼灼地看着儿子:

“信任,需要时间,也需要诚意。”

“所以,我要你现在就去做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你现在就潜入且末城,去见冠军侯虞战。”

耶度斤一字一句地说道,

“告诉他,突厥二十万大军即将撤军,返回三弥山举行会盟,推举新可汗。”

“而促成此事、避免且末遭受灭顶之灾的,正是我耶度斤。”

“这是我送给他的第一份‘礼物’,也是我们结盟的诚意。”

他看着儿子,语气坚决:

“如果可以…你就留在且末,留在他身边,作为我们的人质。”

“用你的安危,来向虞战、向他背后的大隋,证明我们结盟的诚意和决心!”

“让他们看到,我们耶度斤家族,是真心实意,要交大隋这个朋友,要借大隋之力,在这草原上,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!”

博兹浑身一震,看着父亲决绝而充满野心的眼神,他明白了,父亲这次是押上了一切——部落的未来,家族的存续,甚至是他这个独子的性命——去搏那至高无上的汗位!

一股热血冲上头顶,博兹猛地站起身,胸膛起伏,眼中也燃起了火焰。

他是耶度斤的儿子,血管里流淌着同样隐忍而渴望翻身的血液!

“好!阿爸!我去!”

博兹用力点头,

“我这就去准备!潜入且末,面见冠军侯!”

耶度斤欣慰地看着儿子,走上前,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:

“小心行事。记住,对虞战,要坦诚,但也要保持我们草原人的尊严。”

“告诉他,我耶度斤给三位可汗当了半辈子的狗,看够了他们的脸色,受够了他们的鞭子。”

“这次…我要做回狼!”

“一头能带领突厥走向强盛、也能与巨龙共舞的头狼!”

“是!父亲!”

博兹肃然应道。

耶度斤走到帐门边,掀开厚重的毛毡帘。

帐外,夜风呼啸,星垂平野。

在他们这顶朴素帐篷的上方,一面黑色的旗帜正在夜风中猎猎飘扬,旗帜上绣着一头仰天长啸、目光凶戾的黑狼!

这不再是象征忠诚与服从的图腾,而是野心、蛰伏与即将爆发的宣示!

“去吧,我的儿子。让草原,让大隋,都记住我们耶度斤家族的黑狼旗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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