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第一次听见“江湖”这两个字,是在老家村口的歪脖子柳树下,说这话的是隔壁瞎了一只眼的王大爷,那时候我才八岁,攥着半块没吃完的红薯干,蹲在他脚边看他用一根狗尾巴草剔牙。王大爷说,江湖不是什么好地方,是刀光剑影,是人心叵测,是一碗酒下肚就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地方,我似懂非懂地点头,心里却偷偷觉得,那地方一定很有意思,总好过天天在村口追着老母鸡跑,好过被我妈揪着耳朵回家写作业。后来我才知道,王大爷年轻的时候确实闯过江湖,据说在码头扛过包,在赌场出过千,最后被人打断了一条腿,才灰头土脸地回了老家,从此守着一间破瓦房,再也没离开过村子半步。那时候我总缠着他讲江湖的故事,他讲得最多的,是一个叫“快刀李”的人,说那人出刀比闪电还快,能在眨眼间削掉别人的帽子,却不伤对方一根头发,说那人仗义疏财,路见不平拔刀相助,是真正的江湖好汉。我听得心驰神往,晚上睡觉的时候,总梦见自己也成了快刀李那样的人,腰里别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,走在人声鼎沸的街上,所有人都对我点头哈腰,喊我一声“大侠”。
十八岁那年,我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,偷偷离开了家,临走前我去跟王大爷告别,他坐在柳树下,依旧用狗尾巴草剔牙,只是那只没瞎的眼睛里,多了几分我看不懂的神色。他没劝我留下,只是从怀里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小刀,递给我,说这是当年快刀李送他的,不值钱,却能防身。我接过刀,沉甸甸的,像是接过了整个江湖的重量。我坐上南下的火车,硬座,挤在一群扛着麻袋的农民工中间,车厢里弥漫着汗味、泡面味和劣质烟草的味道,我却觉得浑身都是劲,仿佛只要下了火车,就能一脚踩进那个刀光剑影的江湖里。火车哐当哐当地跑了两天两夜,终于到了一座繁华的城市,高楼大厦像一根根戳破天的柱子,汽车喇叭声吵得人耳朵疼,我站在火车站的广场上,看着人来人往,突然有点不知所措。我兜里揣着三百块钱,那是我攒了半年的零花钱,我知道这点钱在这座城市里,连住一晚像样的旅馆都不够。我找了个桥洞,把帆布包铺在地上,算是安了家,晚上的时候,桥洞里还有几个流浪汉,他们凑在一起喝酒,看见我,扔过来一瓶啤酒,我犹豫了一下,接过来,咕咚咕咚喝了几口,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往下滑,呛得我直咳嗽,他们哈哈大笑,说小伙子,第一次出来闯吧。我点点头,他们又说,这地方不是江湖,是泥潭,一不小心就会陷进去,爬都爬不出来。我没说话,心里却不服气,我想,王大爷说的江湖,肯定藏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里,只是我还没找到而已。
第二天,我开始找工作,我去了工地,包工头看我细皮嫩肉的,摇着头说不要;我去了餐馆,老板嫌我没经验,让我滚蛋;我去了快递公司,人家说要本地人担保,我拿不出担保,只能悻悻地离开。连着几天,我都碰了壁,兜里的钱越来越少,最后只剩下十块钱,我买了两个馒头,蹲在路边啃着,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,突然有点想家,想我妈做的红烧肉,想村口的歪脖子柳树,想王大爷的狗尾巴草。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,我遇见了老黑。老黑是个开小饭馆的,饭馆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,招牌都快掉下来了,叫“江湖菜馆”。我当时饿得头晕眼花,看见饭馆的招牌,像是看见救命稻草一样,走进去,怯生生地问老板,能不能给我一碗饭,我可以在这里打工,不要工钱,管饭就行。老黑从厨房里探出头来,他长得人高马大,皮肤黝黑,胳膊上纹着一条青龙,看起来凶神恶煞的,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,他却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白牙,说小子,看你这模样,是从老家出来闯江湖的吧。我愣了一下,没想到他会这么说,点点头,说是。老黑说,行,那你就留下来吧,我这里正好缺个打杂的,管吃管住,一个月给你五百块钱。我喜出望外,连忙点头答应,觉得自己终于摸到了江湖的边。
江湖菜馆的生意不算好,来吃饭的大多是附近的街坊,还有一些蹬三轮车的、摆摊的,偶尔也会有几个看起来不太好惹的人,他们说话嗓门大,喝酒喝到半夜,有时候还会拍着桌子吵架,但老黑总能几句话就把他们劝住。我问老黑,你是不是也闯过江湖,老黑一边切菜一边说,算吧,年轻的时候混过几年,打打杀杀的,没意思,还是开个饭馆踏实。我又问,那你见过快刀李吗,老黑愣了一下,手里的菜刀顿了顿,说没见过,那都是瞎编的故事。我有点失望,觉得老黑不懂江湖。那时候我总觉得,江湖就应该是打打杀杀,就应该是快意恩仇,像王大爷讲的那样,一刀下去,恩怨两清。我在江湖菜馆打杂,洗菜、洗碗、拖地,什么活都干,闲下来的时候,就会拿出王大爷给我的那把小刀,在手里把玩,想象着自己有一天能像快刀李一样,成为江湖上的传奇。老黑看见我玩刀,总会说,小子,刀这东西,能不用就不用,真要动了刀,就再也回不了头了。我嘴上答应着,心里却不以为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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