驱车回到家时,凌晨两点的钟声刚过。玄关的感应灯在推开门的瞬间亮起,暖黄的光漫过空荡荡的客厅,落在落了薄尘的茶几上,映得整个屋子愈发冷清。我将外套随手搭在衣架上,踢掉皮鞋,赤脚踩在微凉的实木地板上,指尖划过玄关柜上摆着的相框——那是墨墨刚满三个月时拍的,我揽着沈知夏的肩,他窝在我身侧,手轻轻搭在我抱着墨墨的手腕上,眉眼弯着,眼底的温柔快要溢出来,阳光落在我们仨身上,墨墨那双湛蓝的小眼睛眨呀眨,蹭着他的掌心。那时候墨墨才刚到我身边,巴掌大的一团娇弱得很,沈知夏总借着帮忙照顾狗的由头往我这儿跑,谁能想到,如今墨墨都一岁多了,我们之间竟会隔着跨不过去的冷战与隔阂,连带着这只狗,都被他接走了一整年。更别说从前明明是我占着主动,把温柔的他护在身边,到最后却闹得我放下身段求复合的地步。
我抬手将相框扣回桌面,指尖还沾着相框边缘的凉意,转身走向客厅,瘫坐在宽大的布艺沙发里,抬手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。公司加班的疲惫混着深夜的静谧,让脑子变得格外清醒,那些被工作压下去的思绪,此刻如同挣脱了束缚的藤蔓,疯狂地在心底蔓延开来,尽数绕着沈知夏打转,绕着他最初那副温柔细心的模样,绕着我们最初那段我主导的时光,缠得我心口发酸。
没人知道,沈知夏从来都不是天生的高冷,初识时的他,温柔得像一汪揉了蜜的温水,而我,是那个把他护在身后,事事都替他考虑的攻。
那时候我刚接手陈氏,虽说手忙脚乱,却也凭着一股韧劲站稳了脚跟,沈知夏那时候刚回国接手沈氏分公司,眉眼清隽,性子软和,做事却极细致。初见时是在一场商业酒局,有人故意刁难他,我瞧着顺眼,便上前替他解了围,一来二去,两人便熟络了。他性子慢热,却格外细心,知道我接手公司忙得脚不沾地,便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带早餐,都是我爱吃的口味,连豆浆都记得要少糖温吞;知道我应酬多胃不好,便在办公室给我备着养胃的茶和点心,叮嘱我再忙也要吃一口;甚至会记得我衬衫的尺码,在我忙到没空买衣服时,默默挑好送过来,连细节都合我的心意。
后来墨墨来了,是林砚托关系从国外带回来的小奶狗,娇弱得很,我一个大男人,对着这么个软乎乎的小家伙,连抱都不敢用力。还是沈知夏手把手教我怎么泡羊奶,怎么给小狗擦爪子,怎么哄半夜闹腾的墨墨睡觉。那时候他总窝在我身边,头靠在我肩上,看着我笨拙地照顾墨墨,眉眼弯弯地笑,说“陈屿,你慢点,墨墨会疼的”。那时候的日子,温温软软的,我是那个事事做主的攻,把他和墨墨都护在我的羽翼下,他是那个温柔细心的受,把我的生活打理得妥妥帖帖。我们一起带着墨墨去公园散步,我牵着他的手,他抱着墨墨,阳光洒在身上,连风都是甜的。我总以为,这份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,我会一直护着他的温柔,护着我们的小家,可偏偏,年轻气盛的我,总觉得他太过温和,遇事不爱争,又因为一次项目上的分歧,和他吵得不可开交。我仗着他的温柔,仗着他舍不得对我发脾气,一时意气用事提了分手,我以为他会拉着我的手,会红着眼眶求我别走,可我没想到,那次他只是沉默地看了我许久,眼底的温柔一点点褪去,翻涌着我读不懂的难过和失望,最终却只说了一句“随你”,便转身离开,没有丝毫挽留。
从那以后,一切都变了。
他搬离了我们一起住的房子,带走了他的东西,却唯独留下了那只他亲手给墨墨做的小窝;他切断了所有除了工作之外的联系,就连在公司偶遇,也只是目不斜视地擦肩而过,那副冰冷的模样,仿佛从前那个温柔细心、会窝在我怀里撒娇的沈知夏,从来都只是我的错觉。我开始后悔,开始放下所有的骄傲和身段,去求他复合。我堵在他公司楼下,从清晨等到深夜,他只是让助理递给我一把伞,说“下雨了,别感冒”,却始终不肯见我;我给他发无数条消息,诉说我的后悔,说我还想护着他,他偶尔会回,却只有寥寥几个字,冰冷又疏离;我甚至借着酒意敲开他的家门,抱着他的胳膊哭,说我错了,想和他重新来过,他只是轻轻推开我,替我擦去眼泪,语气平淡得像陌生人,“陈屿,既然是你提的分手,就别再纠缠了”。
我总觉得,他是恨我的,恨我轻易说出那两个字,恨我不懂珍惜他的温柔。可唯有那晚的酒局,是意外。张尧齐那群人轮番灌酒,我喝得昏沉,他也没好到哪里去,模糊中只记得他扶着我进了酒店,替我擦脸,替我盖好被子,动作依旧是从前的细心,只是少了几分亲昵,多了几分克制。醒来时的尴尬,他留下的两千块钱,像一根刺,扎在我心里,让我觉得难堪又愤怒。可除了那一夜的荒唐,他依旧是那个高冷的沈知夏,就连这次来送墨墨,看似妥帖地准备了所有用品,记得墨墨的肠胃不好,记得墨墨害怕打雷,语气里也依旧带着几分疏离,没有半分逾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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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西雨爱请大家收藏:()西雨爱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可我偏偏忘不了,忘不了他最初的温柔,忘不了我们最初的模样。忘不了他替我温茶时,指尖划过杯壁的轻柔;忘不了他窝在我怀里看电影时,呼吸洒在我颈间的温热;忘不了我生病时,他守在床边一夜未眠,清晨醒来时桌上温着的粥和剥好的药;更忘不了,那时候我牵着他的手,他抱着墨墨,我们走在夕阳里,他抬头看我,眼里的星光,比天边的晚霞还要耀眼。那时候我是他的天,是护着他的人,可如今,却成了那个卑微求复合的人。
我想不通,那个曾经会窝在我怀里,对我温柔依赖的人,怎么会变得如此冷漠?若是心里没我了,为何会记着我的所有喜好,会把墨墨照顾得那般好,会在我加班时送来温热的饭菜,会在我求复合时,也只是冷言拒绝,从未说过一句伤人的狠话?若是心里还有我,为何又能做到如此绝情,连一丝挽回的余地都不肯给,连一句软话都不肯说?难道就因为我当初的一句分手,就把我们所有的温柔都抹去了吗?
客厅里静得能听到墙上挂钟的滴答声,我抬手摸了摸沙发旁的空位,那里曾是墨墨小时候最爱窝着的地方,那时候沈知夏总靠在我怀里,我们一起看着墨墨在地上打滚,他会时不时捏捏我的手,和我低声说着话,指尖的温度透过掌心传来,暖得我心尖发颤。可如今,墨墨虽回来了,却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光景,我也再也找不回那个温柔依赖我的沈知夏。
我起身走到厨房,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,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,稍稍压下了心底的烦闷,却压不住那些翻涌的情绪。分手是我提的,复合是我求的,就连如今的僵局,也都是我一手造成的,可我偏偏就是放不下,偏偏就是会因为他一句平淡的关心,一个不经意的眼神,乱了心神。我总在想,若是当初我没有那么意气用事,若是当初我能多珍惜一点他的温柔,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?是不是墨墨现在还能窝在我们俩中间,我还能牵着他的手,做那个护着他的人。
就在这时,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,打破了深夜的寂静。
我以为是公司有急事,或是林砚发来墨墨的消息,随手掏出手机,解锁屏幕,映入眼帘的却是林砚的微信消息,一连串的文字,带着难以掩饰的喜悦,跃然在屏幕上,瞬间驱散了我心底大半的阴霾。
“老陈,跟你说个大事儿!我打算和周明结婚了!现在啥都备好了,就差婚礼了,我们打算去台湾办,那边能领证,也算名正言顺了。对了,我俩的婚礼是中式的,我的新郎服是正红色的,周明的是深红色的,配得很!必须邀请你当伴郎,还有啊,沈知夏那小子被周明硬拉着邀请了,也当伴郎!不是哥们不帮你,机会我这都给你创造到这份上了,你可得抓住了,加油!”
看着这条消息,我愣了几秒,随即嘴角不自觉地扬起,心底的烦闷瞬间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惊喜和欣慰。林砚和周明,认识这么多年,兜兜转转,吵吵闹闹,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。他们俩的家境都不差,这些年一起打拼,手里也早有积蓄,从来都不缺什么,缺的不过是一份名正言顺的相守。他们的感情热烈又直白,哪怕有争执,也从来不会放在心里,更不会像我们这样,因为一句气话,就耗了这么久。林砚性子跳脱,周明沉稳内敛,却把林砚宠得无法无天,一如当初的我,护着温柔的沈知夏。
真心为他们高兴,这份高兴,无关物质,只关乎多年兄弟,终于得偿所愿。
我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敲着,嘴角的笑意一直没散,心里暖烘烘的,像是被阳光晒着一般:“好嘞,恭喜恭喜!等着去台湾看你俩的中式婚礼,到时候我一定要好好看看你这正红色的装扮,肯定帅炸了!虽然周明是攻,你也不能气馁嘛,哪天你要是能反攻成功了,记得再请我喝杯庆功酒啊!”
想了想,又补了一句:“伴郎服我就自己准备了,必须跟你俩的中式婚礼配得上,也不能让沈知夏那小子比下去,放心,保证不给你们的婚礼掉链子。”
消息发出去没几秒,林砚的电话就打了过来,我笑着接起,听筒里立刻传来他兴奋又带着几分嘚瑟的声音:“老陈!你可算盼到我这好消息了吧!跟你说,我这正红色新郎服贼好看,周明那深红色的跟我一搭,绝了!你那伴郎服可得上点心,别整些花里胡哨的,中式的就行,简单大气,沈知夏那边周明已经打过招呼了,到时候你俩站一起,颜值直接拉满!”
“放心,这点审美还是有的。”我靠在料理台上,笑着回应,指尖轻轻摩挲着手机边缘,“什么时候去台湾?提前说一声,我好把公司的事安排好,全程陪你们,婚礼上的活尽管吩咐,随叫随到。”
提到沈知夏,林砚的声音立刻变得狡黠起来,语气里带着几分刻意的提醒:“时间定了再跟你说,反正肯定留够你准备的时间。我跟你说,这次让沈知夏当伴郎,可是我和周明特意安排的,你俩当伴郎,全程都得凑在一起,低头不见抬头见的,这可是绝佳的机会。想当初你俩在一起,你可是攻,护着沈知夏那小子护得跟什么似的,现在就算求复合,也得拿出你当初的架势来,别再跟以前似的,嘴硬心软,错失良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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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欢西雨爱请大家收藏:()西雨爱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林砚的话,像一根细针,轻轻刺了一下我的心,那些被我刻意藏起来的记忆,再次翻涌上来。是啊,当初在一起,我是攻,是护着沈知夏的人,那时候的我,意气风发,从不肯低头,可如今,为了求他复合,我却放下了所有的骄傲,变得患得患失。
我的心跳漏了一拍,握着手机的指尖微微收紧,喉咙里像是堵了什么东西,半晌才挤出一句:“说什么呢,我就是去给你们当伴郎的,别的没想过。”
“你少来。”林砚一眼看穿我的心思,语气笃定,“我还不知道你?嘴上说着不想,心里指不定怎么翻江倒海呢。沈知夏那小子也不是石头做的,不然也不会把墨墨还给你,还天天惦记着你。周明跟沈知夏也算认识多年,他说沈知夏这人看着高冷,其实最念旧,当年你提分手,他心里也不好受,就是拉不下面子,加上后来又冷战,才一直僵着。这次墨墨回来,就是个突破口,你可别再错过了。”
“他要是真念旧,何必要对我这么冷漠。”我低声嘟囔了一句,语气里带着几分委屈和无奈,连我自己都没察觉。
“嗨,男人嘛,尤其是沈知夏那性子,死要面子活受罪。”林砚叹了口气,语气软了几分,“他当初对你有多温柔,现在就有多拧巴。你想想,当初是你提的分手,他那时候得多难过,现在你回头求复合,他拉不下脸来立马答应,也正常。这次婚礼就是个契机,你俩朝夕相处几天,好好聊聊,把话说开,总比一直僵着强。墨墨都回来了,你们之间的坎,总该跨过去了。”
林砚的话,字字句句都戳在我心上。是啊,沈知夏的温柔,从来都只给我一个人,哪怕现在他高冷,那也是装的。我想起他送墨墨回来时,细心叮嘱墨墨的喜好,想起他加班时送来的温热饭菜,想起他那条“注意身体”的消息,那些细节,从来都不是一个心里没我的人能做到的。
听筒里,林砚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婚礼的细节,说他准备了多少喜糖,说周明偷偷布置了蜜月旅行,我听着,嘴角一直挂着笑,心里的郁结,却一点点散开了。
挂了电话,我靠在料理台上,久久没有动。客厅里的灯光,透过厨房的门,洒在我身上,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,却不再觉得孤单。手机屏幕上,还停留在我和林砚的聊天界面,满屏的喜悦,也冲淡了我心底的烦闷。
台湾,婚礼,伴郎。
这几个词,在我脑海里反复盘旋,连带着沈知夏穿着中式伴郎服的样子,也变得愈发清晰。他本就生得清隽,穿中式的衣服,定是温润又挺拔,一如我们初识时的模样。我们并肩站在林砚和周明的婚礼上,像从前那样凑在一起,会是什么光景?
我抬手揉了揉眉心,心底的犹豫渐渐散去,取而代之的,是一丝难以言喻的期待。或许,林砚说的对,这真的是一个机会,一个让我和沈知夏重新靠近的机会。
哪怕现在的我,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,从不肯低头的攻,哪怕为了他,我愿意放下所有的骄傲,可我依旧想试一试,想找回那个温柔的沈知夏,想重新牵起他的手。哪怕这次,换我先低头,换我主动靠近,也无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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