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

卷首语

《韩非子?难三》云:"

法者,编着之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者也。

"

当谢渊携千般证据踏入朝堂,便知此战非口舌之争,乃证据之决。

泰昌帝的未发密旨、匠人们的带血砖纹、太学生的万民血折,俱是悬在贪腐头顶的利剑。

且看金銮殿上,证据如何化作惊堂木,让二十年沉冤得雪,令奸佞之徒现形。

法者,编着之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者也

永熙二年九月十二,卯时初刻。

奉天殿檐角铜铃叮当,三十六名玄夜卫按刀肃立,与往日不同的是,今日他们腰间悬的是永熙帝亲赐的龙纹佩,而非太府寺的北斗腰牌。

谢渊抱着半人高的檀木匣拾级而上,匣中证据在晨光里泛着冷光,恍若父亲当年血书的墨魂重归。

"

启奏陛下,"

刑部尚书周勉率先出列,手中黄绫在殿中展开,泰昌帝"

彻查太府寺"

的朱批虽已褪色,却如刀刻斧凿,"

此乃先皇临终密旨,二十年来因太府寺阻挠,竟未能发出。

今结合谢渊所查,方知元兴十七年海塘案,实乃太府寺借官窑走私军资的幌子!

"

太府寺卿王崇年的朝靴在青砖上碾出刺耳声响:"

周大人拿先帝密旨说事,分明是——分明是要让真相大白!

"

左都御史陆凯抢步上前,捧出玄夜卫非法调令与北斗纹腰牌拓片,"

陛下请看,王崇年私用玄夜卫腰牌调兵,腰牌纹样与萧氏官窑模具底部的北斗纹完全一致,而模具所制,正是越州打造‘穿云弩’的关键部件!

"

他指向殿角陈列的青砖,砖底"

萧"

字与拓片纹路严丝合缝。

殿内响起倒吸冷气之声。

永熙帝的手指在御案上的《大吴律》卷十二游走,目光落在"

诸司私造兵器者,族诛"

的条文上,忽然开口:"

谢卿所查,可有实物佐证?"

谢渊推开檀木匣,十二块带血的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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